早在17年年底,微博用户“廖师傅廖师傅”就曾爆料“互联网企业利用大数据‘杀熟’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并在当时引发大量讨论。如今,随着科技日报发文以及各大权威媒体转载,“大数据‘杀熟’”再次引发热议:你是否也被大数据“杀熟”过?
千人千面千种价格
爆料人表示自己是常客,常年均按380-400元左右支付一家旅店房费。实际上该旅店淡季房价在300元左右。但是托朋友查询价格在300元,自己检索价格却在380元。看到这里,你或许已经明白所谓的大数据“杀熟”是什么意思了:坑的就是经常使用某项服务的人。
在留言评论区中,也有不少人爆料曾遭遇这种情况:“我的消费比较高,我老公消费比较低,然而开通不限流量的时候,他只要开通88的套餐就可以,我必须的开通138的套餐,还说什么系统自动划档。”显然,大数据“杀熟”并非个例。
千人千面千种价格似乎成为了大数据时代无法避免的现象。但是不知道是否有人留意过,早在互联网之前,这种“看人定价”的方式就已经存在。店铺中“货不二价童叟无欺”的告示,想要做到的就是让人们相信店家价格是公正的。
但互联网时代的“看人下菜碟”多少有了几分不同。以前,那些居有定所的店铺,坑的多半是“陌生人”,仍需要靠附近回头客照顾生意。但互联网时代,坑骗对象却慢慢变为了“熟人”、“常客”。每天有大量“新人”涌入的店家,不需要过多考虑经营的维护。另外,也只有常客才留存了大量可供利用的丰富数据。
去TMD的大数据?
无论是谁,遭遇这样的套路后多半会气愤不已。也难怪,爆料人会在文末表示“很多高大上光鲜的互联网企业显得那么猥琐和无耻”,“去TMD大数据”。很快,就有评论回复表示“应该是去TM的Low B价值观,而不是大数据。”
显然,无论是传统商人还是互联网商家,他们都是逐利的。能够以更高的价格卖出一个产品获取更多的利润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充满诱惑的。也就是这样“Low B的价值观”让部分商人在有利可图时,放弃了“货不二价童叟无欺”的金字招牌。
其实这是赤裸裸的价格歧视。如果商品成本100元,A最多愿意付150元,最终以125元成交。那么中间的差价25元便是消费者剩余。同样100元成本的商品,B心理价位200元,最终也以125元成交,B的消费者剩余便是75元。商家想要的就是尽量让消费者剩余归零,让A付出150元,B付出200元。
互联网之前,所谓的“奸商”只能凭借一个人的外在表现进行判断,尽量获取这部分的消费者剩余。如今,随着大数据算法千人千面的实现,计算机通过贴标签的形式,可能比一个人自己更为了解自身:互联网创业者可以知晓具体某个人是否价格敏感、也可以通过对智能终端(苹果手机、安卓手机等)分析、出行类别(游玩、商务)分析等多种方式,实现价格歧视。这个坑挖得可比传统时代的深得多,也更具有针对性。
但是真的要“去TMD的大数据”吗?在看到商家违背“货不二价”的一面,显然要看到另一个事实:针对意向用户实现的降价。此前有同事曾在京东选购手机,多次检索某品牌后获得了专属价格,比起原本售价显然要低廉得多。另一同事如法炮制,也获得了专属价格。当然,为黑而黑的人也可以说,优惠本来是每个人都有的。但采用大数据后,仅对部分人开放。可能很难去辩驳,但购买者捡了实惠却毋庸置疑。
写在最后
人们在意的只是,“即便自己不缺那点钱”,也不愿意成为待宰的羔羊,为一件商品付出超过本身售价的价格。毕竟,互联网时代让传统商店开始逐步实现“货不二价童叟无欺”,没有人愿意退回到再次被坑的局面中。
或许正如评论中所提及的那样,“应该是去TM的Low B价值观,而不是大数据。”进入大数据时代,我们已经很难返回原地。我们可能无法见到一句呼吁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对拥有“伟光正”价值观的互联网企业的渴望也应适可而止。在大数据时代如何去规范这些搜集用户数据的企业、如何去保护个人隐私、如何不被恶意利用,或许这才是一个更应被提上议程的问题。在贪婪面前,消费者永远都会是弱势的一方。作为消费者,你曾经被大数据“杀熟”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