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判苹果专利侵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行政法官做出有利高通的判决

高通今日宣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行政法官MaryJoan McNamara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关违反337条款的337-TA-1093号调查中发布初步裁决通知,认定高通的专利号为8,063,674(‘674)的美国专利有效且苹果公司侵犯了该项专利。

McNamara法官表示,她将建议委员会颁布有限排除令,禁止向美国市场进口侵权产品,并颁布禁止令以禁止苹果公司继续销售已经进口至美国的侵权产品且停止在美国境内与这些进口产品的销售和使用有关的一切市场营销、广告、展示和仓储活动。她的完整救济方案建议将很快发布。

高通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唐·罗森博格表示:“我们很高兴看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McNamara法官今天裁定苹果公司设计的处理器侵犯了我们的‘674专利,并向委员会建议针对苹果公司发布进口禁令和禁止令。我们为iPhone带来的创新并不仅限于单一元器件,McNamara法官的裁决以及近期美国其它法院和全球其它国家法院作出的侵权裁决都证明了我们技术的价值。”

苹果公司被认定侵犯的‘674专利能够改善处理器电路中的能耗管理,以降低移动设备功耗并延长其电池续航。高通指控苹果公司设计的A10、A11和A12应用处理器电路侵犯了该项专利,这些应用处理器广泛应用于苹果公司设备,包括从iPhone 7到最新发布型号的多款iPhone。

McNamara法官的初步裁决和救济建议方案将提交给全体委员会成员审议,最终裁决将于2019年7月26日发布。

此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今日发布了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337-TA-1065号调查的最终裁决通知。委员会的裁决与近期全票达成的陪审团裁决不符,陪审团在苹果公司放弃其无效的辩护后,已在庭审结束时认定苹果公司侵犯同一项专利。我们将向委员会提出基于陪审团裁决结果进行重新审议的请求。

在过去6个月中,中国和德国的专利法院都做出了裁决,裁定苹果公司侵犯了其它的高通非标准必要专利,并针对侵权的设备颁发了禁令。